推動立法強保障。汕頭支隊結合市消防工作新形勢、新情況,及時提請市政府、市人大修訂出臺《汕頭經濟特區消防條例》,同時提請市政府出臺《汕頭市“三小”場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》《汕頭市宅基地或集體用地上既有建筑火災隱患整治要求》,并先后兩次召開全省專家論證會,形成《廣東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技術要求專家論證會紀要》,明確防火間距、消防車道、消防用水量等關鍵性整治標準。針對產業結構特點,提請市政府印發海綿、泡沫類生產加工經營場所配備防毒面具等規范性文件,為加強執法規范化工作提供堅實法制保障。
便民服務贏民心。汕頭支隊堅持以便民服務為導向,創新推出“幫扶指導一對一、全程服務零距離”的便民舉措。廣泛發出消防便民服務卡,暢通群眾咨詢、監督渠道,架起警民“連心橋”;利用“平安汕頭”網站常態開展消防微訪談活動,現場解答網友提問,密切警民關系;對歷史遺留火災隱患多、社會影響大的單位,推出預約上門服務,提供科學合理的整改意見;創新研發既有建筑防火改造網上便民受理公告系統,暢通群眾網上申請既有建筑防火改造渠道,大大方便了群眾網上技術咨詢和整改申報服務。
執法重教零投訴。汕頭支隊在嚴格執法的基礎上,經常性教育監督執法干部切實把“理性、平和、文明、規范”的執法理念貫穿到消防執法的全過程,樹立消防監督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。對擬作出各類處罰的單位,支隊每個執法單位在作出處罰之前,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,并組織觀看火災警示案例,學習消防法律法規,說明存在問題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。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,并告知消防行政處罰的事實、依據、程序、裁量標準。通過處罰前的約談,既減少了群眾的抵觸心理,又提升了群眾對消防工作的理解。近年來,汕頭支隊共收到各類意見和建議198條,全市辦理行政處罰案卷2338宗,無一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,群眾滿意度調查連續多年優秀。
強化整治保民安。汕頭支隊堅持“尊重歷史、以人為本”原則,突出政府主導、部門聯動、重點突破、全民參與,以規范執法為保障,狠抓歷史遺留火災隱患整治。支隊提請市政府連續5年專門發文推進既有建筑和“三小”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工作,連續8年開展省、市、區三級火災隱患重點地區政府掛牌督辦整治工作,健全部門信息互通和執法聯動機制,從源頭堵塞監管漏洞。同時,充分發揮各鎮街屬地管理優勢,創新城鄉兩種版本消防“網格化”精細管理模式,建立火災隱患巡查、整治、獎懲長效機制。近年來,汕頭市火災事故亡人數和直接財產損失數逐年減少